廉政动态
海原:整治骗取套取社保基金行为 守住民生资金安全防线
海原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骗取套取社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堵塞社保基金管理领域存在的风险漏洞,健全完善社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有效化解存量、遏制增量,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规范、可持续运行。
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将专项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推动行业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副书记靠前推动,协调解决疑难堵点,商议推进落实措施,进一步压实整治责任,理顺工作机制;派驻机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综合运用列席会议、通报案例等方式推动县人社局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成立由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单位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及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海原县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整治重点,高压落实专项整治部署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排查问题线索。明确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工伤保险欺诈行为打击、养老保险违规补缴整顿等三个重点领域,全面核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情况,排查是否存在认证信息不实、虚假认证等问题。利用数据比对、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核实领取人员生存状态,防止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靶向定位死亡人员亲属冒领,将防范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反馈疑似疑点信息,积极开展核查,对违规冒名领取及服刑人员冒领待遇问题开展信息比对,实地核实,上门追缴,确保冒领资金按期追回。
强化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坚持每月与县司法、民政、法院等部门共享死亡及服刑人员信息,进行数据筛查比对,精准筛查异常数据,及时发现社保基金潜在风险。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和群众对社保政策法规的知晓度,进一步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6个,立案4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7人。(海原县纪委监委)
